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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了两的玉米,又腾了两的地,接下来就等着种麦了。
麦都是靠播种机播种的,到不用所有的人都去地里干活儿了。
陆父、陆母和陆大哥去霖里,留下的人就在院子里剥玉米。
对于剥玉米皮这种没有技术含量的活儿于晚还是干得来的,只是速度远不及熟练工陆佳欣和大嫂,为了避免陆佳欣再挑刺,于晚搬着板凳,理所当然的坐在了陆牧身边。
这样干多干少她们就看不出来了。
那的事就那么过去了,谁也没再提。
有时于晚觉得,不管传闻陆牧是多么学霸,陆牧这情商也真没话了。
这就是她心如止水,这要是原主王超这么一来,指不定陆牧头顶真成了西伯利亚大草原了呢。
不过这样到是合她的胃口,如果真的能和陆牧这样相安无事做一辈子好哥们儿到也不错。
只是,到底陆家人那里应该过不了这一关,这个年代,哪个老爷们儿不是给家里传宗接代的?
看陆大哥那边有个壮壮,陆大哥和大嫂在这家里的地位明显不一样。
于晚早就看出来了,陆牧虽然优秀,可陆母那儿更看中的,似乎还是陆玮这个大儿子。
也许这就是长房长孙的魅力。
再看他们俩,于晚觉得,不出三年,如果他们还这么丁克着,陆牧在这个家的地位肯定更低。
不是有那么句话么,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。
就算新时代女性于晚从来没有在乎过这句话,但是面对如今这个社会,她也不得不去想想了。
最好还是在津市让陆牧和自己离婚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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